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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报批和情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森防站(局):
为适应我省森林植物检疫工作的需要,及时掌握各地专职森林植物检疫员变动情况,保证森检队伍的稳定,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专职森检员进行报批和对已批的专职森检员进行普查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三条的规定,做好本地专职森检员的推荐工作。对确需增配专职森检员的,必须履行报批手续,并认真填写《专职森检员推荐表》(见附件1)。《专职森检员推荐表》由设区市汇总审核统计,填写《报批专职森检员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后,统一上报省局。
二、各地要对现有专职森检员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普查。凡是目前在森检员岗位上工作的专职森检员,都必须填入《专职森检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凡是未登记的专职森检员,一律作为不在岗处理)。对已调离森检机构的专职森检员,则填入《调离森检岗位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进行登记。
三、为稳定森检队伍,今后凡属已报批的专职森检员,在调离森检岗位前,都必须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由所在县(市、区)先配后调。即:县(市、区)提出配备人员意见,由设区市森防站统一申报,经省局批准,交回专职检疫员证后,方可调离。
请各地认真填写后附表格,并于3月10日前,由各设区市统一汇总后报省局检疫科,同时发送电子版。
email:jxsj@263.net。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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