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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西省森防局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森防站(局),各科室: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西省森防局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西省森防局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方案
二〇〇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江西省森防局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方案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赣发[2009]3号)要求,为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江西崛起新跨越的战略目标,我局将努力创建林业检疫行政许可良好环境,为企业和个人创建最优的发展环境,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和目的
以机关效能年活动领导小组为同一组织领导,以局长为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全局职工共同参与,办公室设在机关效能年活动办公室。通过转变工作职能,提高机关效能,营造最优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创建优良的林业检疫政务环境,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二、创建优质高效的林业检疫政务环境
1、缩短行政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能。一是从国外引种审批时限由过去的30天缩短为10天;二是调运检疫由过去的15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三是产地检疫调查固定为每年的6、10月的第一周。
2、全面公开林业植物检疫审批程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我局将通过张贴、网络、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公开林业植物检疫审批程序和执法程序,让企业或个人了解林业植物检疫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上,我局将着力建设好江西省森防网,在网上公开宣传我省林业植物检疫信息,同时在江西省林业厅网站上进行宣传,公布审批信息,案件处理情况等。
3、做好检疫签证工作。按厅统一安排,做好办理检疫签证人员的接待工作,按规定及时快速的办理检疫证书。遇到有问题的情况,向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三、严格规范林业检疫执法行为
1、严格按照省厅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检疫执法行为,检疫执法必须做到依法行政、廉洁、文明。严禁违反规定向企业收取检查费用,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有企业商品和物品。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收费不服务”行为,为我省林业发展,经济腾飞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消除地方保护主义。
2、加强对林业检疫执法人员利用职权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的行为整治。禁止向企业摊派、强迫赞助、强拉广告等行为,禁止变相向企业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3、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现象。主要针对企业和个人来单位办事时效率低下、不负责任、服务态度差等行为,行政审批中滥用职权、刁难企业、执法扰民等问题加大整治力度。对在检疫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进行查处。
4、坚决整治公路“三乱”行为。严禁未经批准在公路上乱设检疫检查站、擅自提高检疫收费标准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5、加强对全省林业检疫执法行为监督。我局将在多种媒体上刊登监督举报电话,对检疫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及时查处,并在5个工作日向举报人进行反馈,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强化绩效评估
我们将制定严格的考核机制,结合年终考核进行绩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罚、选拔作用的重要依据。
主题词:机关建设 创优发展环境 方案 通知
抄报:厅机关效能办
江西省森防局 二〇〇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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