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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树造林莫搞人海战术
作者:王荣保 


     植树造林中来来往往、忙碌不停的人流,穿梭不断的车辆,锦旗飘扬的场面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人海战术”。无疑,这一浩大宏观的场面,对增强人们的义务植树意识,鼓舞人们尽早绿化祖国秀美山河的信心大有裨益。但是,从多年造林的实际效果来看,这一战术若把握不当,往往易流于形式,得不偿失。
    很多人可能都曾亲身经历或感受到这样一种浓浓的植树气氛;每年初春时分,不少地方的机关干部、工人、学生、青年团员,纷纷扛着铁锹、举着旗帜、提着水桶,有的甚至开着车,带着记者、备着干粮,浩浩荡荡地来到指定地点,义务栽植“希望林”、“青年林”、“三八林”、“爱心林”等,场面蔚为壮观。当时也见植下一排排、一片片,然而事后效果并不理想,往往栽多活少,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现行的义务植树规定非常笼统,强调的只是种下苗木的数量,至于成活率达到多少则没有硬性量化指标。在此情况下,“尽点义务,重在参与”成了许多植树者的心态,结果导致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细致,追求短期效应。一方面受专业技术制约,种树时树坑挖得不规范、树苗栽得不到位、保墒水不够;另一方面好大喜功,求快、求多,轻视质量,势必影响苗木的成活。二是后期缺乏养护管理、顺其自然。很少有人能从踩实、施肥、修剪、浇水、打药等细节入手,认真搞好苗木的日常管理,做些细微的跟踪养护工作。因此,“年年种树不见树,岁岁造林难见林”的现象的出现也就不足为奇了。只可惜浪费了国家大量的人力、财力,也贻误了祖国大好河山的绿化,实在让人扼腕叹息。
    看来,采取“人海战术”,仅靠一股子热情来达到提高植树造林成果是行不通的,也是不科学的,必须采取新的机制和新的管理办法。目前,有些地方引进了“法人负责制、业主承包制、施工监理制”等造林新模式,即由林业部门提供种苗,专业绿化工程公司负责挖坑、栽植和后期管理,在树种上一年之后,根据成活率付钱,以提高种树成活率;有的地方采取收取一定数额义务植树费的办法,变众人义务植树为一家集中植养管:即明确植树造林的主体,由有关部门按成人人数收取一定数额的义务植树费,专款专用,委托绿化专业部门统一管养,并与之签订责任合同。以上这些方法源于实践,符合我国植树造林当前的实际,顺应了时代的发展,也体现了市场的规则和规律,所以推而广之,将大大提高苗木的成活率和成材率。只要坚持不懈,几年后一定会收到实效。
    植树时季,“人海战术”当慎用,这既是对历史教训的总结,又是源于实践的思考,值得各地认真反思。

(摘自: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