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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荒漠化防治启示录


    以色列人认识到,如果他们不征服荒漠,荒漠就会吞没他们。从一定意义上说,以色列的建国史就是一部保护和治理荒漠的历史。他们的经验具有典范意义。
    以色列位于亚洲西部,是亚、非、欧三大洲的结合部。国土面积约2.1万平方公里,人口约710万。地势北高南低,海拔为500米-1200米。北部和中部为加利利和马利亚山地和高原,南部为内盖夫荒漠,东、西部为约旦河谷和地中海沿岸平原。气候属地中海型气候,11月至翌年3月为冬季雨季,温和湿润;4-11月为旱季,炎热干燥。降水分布不均,北部达700多毫米,南部不足50毫米。2/3的国土属于干旱和半干旱荒漠地区,淡水资源严重缺乏。
    1948年建国后,以色列高度重视荒漠治理工作,经过不懈地努力,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耕地面积由建国初的16.5万公顷发展到现在的38万公顷,增长了1倍多,其中水浇地由3万公顷发展到22.5万公顷。50%的农产品用于出口,2005年的出口额达16.8亿美元。森林资源有了明显增长,现有森林面积16多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7%;人工林9万公顷,占森林面积56%。以色列在以下几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
    第一,政府对荒漠治理工作高度重视。
以色列的荒漠面积约占国土面积的2/3,自然条件差,资源十分贫乏。从建国开始,荒漠治理成了事关以色列国家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大事,受到了历届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民众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其第一任总理本古里扬,不仅在执政期间积极倡导治理荒漠,而且离任后又举家迁入内盖夫地区,从事荒漠治理直至逝世。以色列有完善的荒漠治理的组织管理机构,农业部负责管理,政府各部门间成立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根据法律的授权,研究并确定荒漠治理的重大问题。荒漠治理具体实施工作由专门的机构——犹太人基金会(JNF)负责。JNF是一个非政府组织,下设土地开发部,负责全国土地治理和开发工作。
    第二,强化对荒漠土地资源开发的管理。
以色列土地资源的潜力在南部荒漠地区,开发的重点也在荒漠地区。以色列对土地开发有严格的控制,《规划与建筑法》规定,土地的开发权属于国家,公共单位和私人土地拥有者或开发商在没有得到国家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占用土地进行建筑和开发活动。这一规定确保全国土地的开发利用置于国家的宏观控制之下。以色列97%的土地属国家所有,土地开发工作由JNF负责,其他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进行土地开发。哪些土地需要保护,哪些需要治理与开发,都要经过严格的、科学的论证,经公众认可和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目前,以色列在全国已建150个自然保护区,约占国土面积的15%。经JNF统一开发后的土地,再承包给民众经营,承包期一般为49年。由于严格的土地开发管理制度,有效地制止了各种盲目、无序的垦荒行为,防止了土地的退化。
    第三,科学管理和利用水资源。
以色列是世界上气候干旱、淡水资源十分缺乏的国家,全国可利用的淡水资源总量约20亿立方米,而实际可利用的有效水资源为15亿立方米-17亿立方米,人均年占有量不到300立方米,仅占世界人均水资源量的1/33;特别是内盖夫地区,水资源更短缺,成了荒漠治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制约因素。为做好水的文章,解决好水的问题,以色列采取了一系列开源节流的措施。
     一是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以色列制订了《水法》等有关水的法律,规定水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对地上、地下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用水由政府统一分配。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费用视水量和水质情况收取,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为鼓励节水,实行累进的水价制度。据了解,农村使用可饮用水,在规定的用水量内,其前60%部分水价为20美分/升,60%-80%部分为25美分/升,80%-100%部分为30美分/升,超额用水后水价会大幅提高。对于荒漠治理、农业开发以及出口农产品等的用水,实行低价的优惠政策。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除了生活用水外,一般不允许开采地下水。即使农业用水短缺,也只能在雨季才允许使用地下水。
    二是普遍采用节水技术。以色列十分重视节约用水,经过长期研究与开发,已研制出世界上最先进的喷灌、滴灌、微喷灌和微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取代了传统的沟渠漫灌。用于滴灌的水既可以是处理后的民用废水,也可以是微咸水。滴灌可以定时、定量地将水、肥送到植物最需要的根部,使得浇水施肥的效果达到最佳。滴灌还可以通过持续缓慢的供水来维持作物根区适宜的土壤水分含量,有效减少了田间灌溉过程中水分渗漏和蒸发损失。据介绍,滴灌水肥的利用率高达8O%,比传统的灌溉方式节水节肥30%以上,不仅大大节约了水资源,也解决了大水漫灌引起的土壤盐渍化。同时,以色列还十分重视减少输水过程中的水资源的损失。所到之处,没有看到水渠水沟,水都是通过管道输送的。
    三是对水资源进行科学调蓄。相对来说,以色列北方的水资源比较充足,而南方很匮乏。为此,以色列修建了大型的北水南调工程,将其惟一的淡水湖——北部的加利利湖的水用多级扬水站抽到人工水库,再通过管道将水输送到南部的内盖夫荒漠。通过此输水工程,每年向南部输送5亿立方米的淡水,使内盖夫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状况有所缓解。同时,还通过这个输水工程将雨季丰水期的湖水抽上来注入地下水库储存,等到旱季需水时再抽上来使用,实行季节调节。
    四是大力开发地下微咸水。内盖夫及阿拉瓦峡谷有丰富的微咸水资源,含盐量为3.88g/L-5.12g/L,远比海水低。研究发现,某些作物如棉花、西红柿及甜瓜等,可以用微咸水灌溉。以色列研究出了微咸水灌溉技术,培育出了适应微咸水的作物品种,促进了微咸水的开发利用。
    五是实施生活废水回收再利用。以色列早就开始了生活废水的回收处理和再利用。全国大中城市的生活废水回收系统很完善,通过污水输水管道收集,经过生物循环处理和地下沙层过滤,再用于居民卫生用水和农业灌溉。废水回收处理再利用,既减少了污染,又缓解了淡水短缺问题。
以色列的节水和科学用水措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每年用于农业的处理水和微咸水达5亿立方米,约占农业总用水的一半。农业灌溉定额不断下降,由50年前的每公顷8000立方米下降到现在的5000立方米。单位水资源的产出效益显著提高,与1948年相比,全国农作物产出增加了12倍,而水资源的使用量仅增加了3倍。
    第四,强化管理,合理放牧。
以色列的林和草管理制度不同于中国,由一个部门,即林业部门管理。为保护天然植被,制止过度放牧,以色列出台了《植被保护法》,也称黑山羊法,对放牧作出了具体规定。国家实行放牧许可证制度,放牧只能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在林地、留茬农田上放牧也需要放牧许可证。林地内一般在冬季允许放牧,这样既可以促进物种的多样性,又减少了干物质的积累,可以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国家还鼓励发展饲料基地,建设人工草场,变传统放牧为舍饲圈养;还通过帮助建房、安置就业等措施,使游牧的贝度因人转为非农人员。
    第五,大力开展造林绿化工作。
由于历史上的过度开发和过度放牧,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破坏,以色列的森林资源几乎消耗殆尽。建国后,造林绿化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普遍重视。建国初期,以色列接收大量的移民,造林目的是出于保护获得的土地,发展定居点,生产木材以及为军事施设提供隐蔽等。20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的增长,人们对森林的需求发生明显的变化,其多种功能和效益受到社会的广泛重视,造林不仅为了绿化国土,美化环境,保护生态,更重要的是为国民提供休闲游憩的场所,森林旅游成为一种时尚,城市林业更加受到重视。
    以色列的营造林工作由JNF负责,这是1961年以色列政府与JNF签订的协议,经费也由JNF自行筹集。据介绍,JNF每年投资林业的经费约2000万美元,年均造林400多公顷,造林全部由专业队完成。60年来,JNF共完成人工造林2.3亿多株,面积9万多公顷。
以色列的营造林虽由JNF负责,但也十分重视社会参与,积极鼓励国民参与造林工作,实行土地谁所有,谁投资,谁造林的政策,国家向国民无偿提供造林的技术、苗木、肥料和设计等。林木所有者可以决定林木的采伐时间,但采伐后必须重新造林。与中国一样,以色列也有自己的植树节。
    以色列有全国造林总体规划,目前实施的规划是1995年经以色列政府批准的,各区域严格按国家规划编制区域造林规划并组织实施。据介绍,目前以色列的造林主要在南方,许多造林地分布在降水100毫米-300毫米的区域。这些造林地除了造后头一两年需要灌溉保证苗木成活外,一般不灌溉。为提高林木的抗旱能力,以色列研究了一套抗旱造林技术。首先,进行树种改良,选用抗旱的乡土树种造林,一些不抗旱的树种已被淘汰,目前的树种有地中海松、橡树、地中海柏、土耳其松、栎类等。其次,研究并推广了径流汇集抗旱造林技术,将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通过层层截留汇集到造林地或渗入土壤,增加地下水含量,防止径流流失;再次,使用“套筒”保护技术,用硬塑筒对幼苗加以保护,形成小环境,既防止牲畜啃食,又为幼苗提供庇护。同时,考虑到水资源的限制,以色列的造林多以营造片林为主,片林的规模不大,一般在几千公顷以下。这些片林主要分布在江湖岸边、城市和居民区周边,以满足保护生态和居民休闲游憩的需要。我们在南部Meitar市看到,当地虽然年降水只有200多毫米,但由于抗旱技术的应用,城市周边4000多公顷的森林,在无灌溉条件下长势良好。
    以色列造林后都要实行禁牧,加上树的遮阳效果,促进了林下原生草本植物的恢复,林茂草丰,为发展畜牧业创造了条件。同时,植树造林促进了水分的渗透,改善了土壤湿度,有利于含水层水分的补充。专家介绍,他们对造林后的地下水位变化情况进行了长期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植树造林对地下水位的升降并未产生影响。
启示与建议:荒漠化防治事关国家和民族的生存与发展,必须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形成强有力的组织指挥系统,采取科学、管用的政策措施
以色列荒漠化防治的做法、经验及所取得的效果,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国北方地区沙化面积大,自然条件与以色列有相似之处,以色列的做法和经验对我们有很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第一,国家要高度重视荒漠化防治工作,将之作为事关国家和民族生存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
以色列对荒漠治理十分重视,将其作为国家扩大生存与发展空间的重大任务进行治理,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国沙区虽然自然条件恶劣、生态问题突出、生态危害严重,但相对来说,沙区人口稀少、土地和各种自然资源丰富,是我国宝贵的后备资源,是未来发展的潜力所在。我们要转变观念,把沙漠作为一种潜在的后备资源,把防沙治沙作为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潜力、希望和增长点,置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进行考虑。我国一些地方和企业,只顾眼前和局部利益,过度利用沙区资源,造成区域沙化扩展,生态恶化,影响中华民族的生存根基,这种现象应尽快制止。国家应建立沙区生态承载能力评估和开发项目准入制度,推行沙区生态植被恢复补偿机制,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第二,荒漠化防治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形成有利于荒漠化防治的机制体制。以色列的经验表明,要做好荒漠化防治工作,必须高度重视管理工作,强化管理措施。
    一是强化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的职能,形成强有力的指挥系统。
以色列从建国开始,荒漠治理就受到政府的高度重视,部门间成立了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构,涉及荒漠治理的重大问题,根据法律授权都由该协调机构做出决策。我国的防沙治沙也是一项涉及多部门的重大工程,要完成好此项任务,需要多部门的相互配合,大力协作,形成合力。因此,国家应加强对防沙治沙工作的领导,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防沙治沙工作。
    二是加强对土地开发利用的管理。
以色列的经验是,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置于国家的强有力的监管之下,才能防止各种不合理利用导致的土地退化。以色列的土地实行统一开发,承包经营。草场与畜牧业由不同部门管理,并实行放牧许可证制度,严禁过牧。过度利用沙区水土资源是导致我国土地退化、沙化的主要原因,要改变我国沙化现状,必须改革现行的草原管理体制,对草的管理与对牲畜的管理实行分离,突出草地的生态功能,将草原划分为基本草场和生态草场,生态草场应加强保护。同时,强化对沙区土地开发活动的监管,在沙区推行综合执法制度,统筹沙区防沙治沙执法活动。鉴于沙区林业公安机构比较健全,应充分发挥它的作用,由其负责综合执法工作。
    三是强化水资源管理,大力推行节水。
缺水是以色列最严重的问题,但他们将水的文章做得很好。水资源由国家统一管理,有一套严格的管理制度,每年的用水量都经政府批准,即使在许可的用水量范围内,也实行累进水价制度;国民节水意识强,从不大水漫灌和浪费水资源,生活用水多次回收循环利用;节水技术广为推广,滴灌、渗灌、微灌等均实行自动控制,用水效率很高。以色列人均淡水资源量仅为我国人均淡水资源量的1/7,为我国西北地区(指西北五省区和内蒙古西部)人均淡水量的1/3。我国虽也缺水,但与以色列相比,仍有很大的节水空间,特别是西北干旱区,应大力提倡节约用水,推广节水技术,彻底改变大水漫灌的陋习;要加强水资源的管理,严格控制利用地下水,科学分配用水量,合理配置生产、生活和生态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形成一种协调、有序的用水机制。
第三,国家应加大荒漠化防治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切实将一些原则性要求变成支持、扶持荒漠化防治的具体政策措施。
    荒漠化地区自然条件差、环境质量低下、基础设施薄弱,以色列的经验表明,进行荒漠治理必须要有资金和政策作保障。一是国家财政应投入一定的资金,设立专项基金,用于荒漠化防治和荒漠化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这些地区的生存生活条件;二是国家应制订优惠的政策,包括投资、税费减免等政策,积极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荒漠化防治。三是要保障治理者的合法权益,使广大治理者在荒漠化防治中切切实实地受益,提高广大群众防治荒漠化的积极性。我国已先后出台了《防沙治沙法》和《国务院治沙决定》,做出了若干扶持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大大调动了社会各界防沙治沙的积极性。但目前有些规定,如税费减免、信贷支持、资金补助等政策,还缺乏可操作的办法,导致这些政策还未完全落实,政策效用还未完全发挥,应尽快制定相配套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界防沙治沙的积极性。第四,荒漠化防治要有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应当在借鉴国外成功经验基础上,真正实现科学防治、综合防治。
    以色列高度重视科技对生产的支撑作用,有一整套完整的科研机构和科技推广体系,科研工作与生产实践的结合比较紧密,科研成果也比较容易推广到生产实践中去。以色列推广应用的节水技术、废水回收再利用技术、径流抗旱造林技术、优良抗旱树种等,值得学习和借鉴。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以色列新造林大部分分布在100毫米-300毫米降水的地区,并且是无灌溉造林取得了成功,林木生长良好,对其地下水位也没有明显影响。在我国西部,有许多降水量在200毫米左右的地区,森林长得也很旺盛。我们应当很好地研究森林植被分布的规律性问题,特别是降水与森林生态系统的对应关系。科学的、长远的营造林和防治荒漠化规划也非常重要。以色列有经过科学论证、民主决策形成的全国造林规划,各个区域就是按此规划锲而不舍地营林造林。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无论是治理荒漠,还是林业建设,都需要有如此锲而不舍的精神。

摘自:中国绿色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