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行政事务、党务、人事和综治工作;拟定和监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承办文秘、档案、会议、督查、信访、保密和印章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信息、宣传和省森防信息网站的管理工作;负责局行政事业费、专项基金财务管理和统计、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物质采购和车辆调派、保养工作;协调工、青、妇工作。
(二)防治科
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协调处理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紧急事务;负责制定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药械的采购和调配计划及技术指导;负责病虫标本的收集、保管与鉴定工作;执行森保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议与处理学会日常事务工作。
(三)检疫科
管理和指导全省林业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负责全省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防范和除治技术指导;办理从国外引种的森林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定期组织全省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提出划分疫区和保护区的建议草案,编制疫情报告;指导及协调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的封锁、扑灭防治工作,指导监督检疫对象的种苗、林木及其制品等的除害处理;组织审定全省森林植物补充检疫对象,培训检疫人员;负责指导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工作;负责检疫单证的制作和管理;负责起草我省林业有害生物的地方性检疫法律法规。
(四)测报信息科
负责全省预测预报网络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测报业务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办法和技术规程;定期发布林业有害生物中、长期预报;负责林业有害生物测报联系报告制度的落实;组织全省测报技术培训和推广。
(五)科技科(原总工办)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科技政策;负责省林业有害生物科技项目的指导;承担林业有害生物科技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工程治理等项目监理;组织评审科技项目;制定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标准。
(六)执法科(原森林植物检疫执法总队)
指导、监督全省森林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指导全省检疫关卡的建设;完善检疫执法程序,负责检疫执法培训,监督查处违反森林植物检疫法规的行政案件;指导开展本省森林植物检疫费征收工作。
(七)项目科
负责指导全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责组织项目的申报、检查和验收;组织实施省级项目。
(八)检验鉴定科(原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
承担全省林业有害生物权威检验鉴定、风险评估和信息交流等工作;负责省级林业有害生物重点实验室和有毒有害药品管理工作。
|